学生商业保险理赔服务指南
我校学生购买的商业保险具有投保低、保障高、无风险、理赔快等特点。以下是保险理赔标准、理赔手续、理赔所需的相关资料以及特殊的人性化服务方式等方面的祥细介绍:
一、保险理赔的标准即保障标准
凡购买了商业保险的学生,从我校规定的新生入校时间的第一天起,到毕业那年(不含休学或留级的延长时间)的新生入校时间前一天(本科生4年、专科生3年、研究生2年),同学们无论在何时、何地发生意外伤害时的门诊治疗费和住院治疗费以及疾病(疾病只限住院不含门诊)住院治疗费,均可获得保险理赔,保障标准如下:
保障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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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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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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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疾病身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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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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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元/人/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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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残、烧伤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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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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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门诊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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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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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疾病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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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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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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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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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上述的“何时”包刮寒暑假、实习等在外地的任何时间。“何地”是指的何地出险和何地治疗。上述表格中的“保额”是指该生在一年内因出险所产生的治疗费可获得的保险理赔金额的总和,即在保额标准范围内不受理赔次数限制。另外,凡是住院治疗的同学,凭《住院收费票据》,经过保险代办经理室签字盖章证明后,还可到学校财务室领取300元的医疗补助费。
二、保险理赔所需资料
1、意外伤害门诊
(1)正规医疗费收据;
(2)诊断证明书(盖章);
(3)病历;
(4)本人身份证的复印件和银行卡的复印件。
2、意外伤害住院和疾病住院的,除上述(1)—(4)外,还必须提供:
(5)入院和出院病历;
(6)费用总清单;
(7)《住院收费票据》的复印件一式两份。
如果同学们既购买了商业保险又购买了农村医保或城镇医保的,先到农村医保或城镇医保去报销,然后持上述资料的复印件和农村医保或城镇医保报销后的《报销单》,到保险代办经理室来进行第二次报销,第二次报销的标准不会因为已经在其它地方报销了一次而降低。
三、如何办理手续
当学生发生意外或疾病需要去医院住院治疗时,请先拨打保险代办经理室的电话,即:8320038或13607388757,也可由学生向本人所在班级的班主任报告,再经班主任老师和保险代办经理室取得联系。该生治疗结束或出院后,应及时持上述相关资料到学校致远楼负一楼103室进行填表登记,由经理室工作人员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经审核后无误后,经理室会及时向保险公司报送理赔资料,保险公司根据案情,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理赔,并将理赔款打入同学们的银行帐户。
四、特殊的人性化服务方式
如果学生因治疗所需的经费暂时还不能到位,我们会帮助解决短期的燃眉之急,我们已经与一些医院取得联系并达成协议:由我们出面担保,医院短期内愿意垫负治疗费,即先治疗后付费,绝不因为经费的暂时缺位而耽误学生的治疗,医院会缓解一定时限的交费时间。这一举措,对于学生来说,既是一种人性化的服务理念,又是恒量一个学生诚信度的试金石。如果有需要办理“先治疗后付费”的学生,还需本人或委托他人到保险代办经理室签订《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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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7月